第一篇  金門縣總體發展計畫

第三章  上位與相關計畫回顧

 

 

金門由於其地理位置位於九龍江口、廈門海灣外緣,往昔即為閩南地區民眾前往台灣渡海必經之島嶼,加上金門開發與文化傳承之歷史久遠,金門與大陸福建內陸地區之人民往來、血緣宗族、產業交流等早已行之久遠,與大陸福建地區,尤其廈門及其鄰近地區,形成一實質網絡關係之生活圈。

直到國共交戰等歷史因素中斷了金門與大陸福建地區之實質往來,成為相互敵對的前線位置,時間長達五十年之久。但隨著兩岸關係之改變、大陸廈門經濟特區之高度發展與金門戰地政務之解除,金、廈兩地中斷許久之網絡關係,才藉著海岸線管制之漏洞與海上小額貿易行為,重新鏈結上金廈兩地之貨物交流。

而繼台灣開放前往大陸觀光政策、台商前往福建廈門地區投資、廈門高度開發與金門發展逐漸起色後,金廈兩地之人民往來與實質生活物質供應之非正式的網絡鏈結,使得原本因地緣位置而形成之生活圈,經中斷後再度隱約形成。從金門民眾至大陸廈門置產、金門市場所販賣之蔬果、生鮮與食品加工產品、乃至於簡單加工之工具與家具等都來自於大陸生產,可以顯見金門地區之實質生活必需品有部分早已被大陸福建地區之生產供應所穿透。

近年來,廈門於大嶝島設置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中可以看到金門之高粱酒、貢糖等產品,以及台灣實施金廈直航小三通之後,使得金門對廈門之交流更加之頻繁與緊密。金門與廈門之間之生活網絡不再僅於血緣宗族關係,而從實質生活必需品提供之經濟關係與兩地人民往來頻繁等加深了兩地實質關係之發生,金門與廈門之間之生活圈隱然成形。

因此金門如何善用自身特殊之地緣位置條件與資源,自既合作又競爭之區域發展尋找利基,與連結上區域發展的網絡成為重要節點,遂成為發展上的一大契機。

以下將先檢討過往相關金門之規劃內容,作為總體發展之基礎,以提出發展構想。

 

 

第一節    「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中之金門定位

「國土綜合開發計畫」為我國國土規劃之上位指導計畫。於全國層次上以「離島振興區」、「軍事重地」與「國家公園」三方向兼顧為金門未來發展定位;於區域層次上定位金門成為國民戶外休閒遊憩地;於地方層次上定位金門為「離島生活圈」,改善地方生活品質。

一、全國層次:

(一)離島振興區:提高居民所得及提升生活及公共設施水準,積極規劃地方產業發展,增加當地就業機會,並加強對外交通,吸引外來投資,以達到與臺灣本島享有均等的生活環境。

(二)軍事重地:因金門地區具有「內捍漳廈、外制台澎」的地理位置,為防禦台海安全,仍應保持其戰略地位。

(三)戰役國家公園:金門因軍事形式,長期處於低度發展,仍保有豐富文化、戰役古蹟及自然景觀,具研究與觀光價值,故劃設為戰役國家公園。

二、區域層次:定位為離島觀光區,成為國民戶外休閒地區。

三、地方層次

定位為離島生活圈,透過加速各項基礎設施建設,振興地方經濟,提高生活品質。規劃聯絡網路,加強離島與臺灣本島間的運輸網路系統。配合自然環境保育,結合當地特有文化資產,塑造獨特之觀光遊憩風格。開發水資源,提供居民充足水源供應,提升生活品質。

四、規劃原則與發展策略

(一)特殊發展地區--國防安全區:劃設軍事優先使用地區、一般軍事使用地區與非直接軍事使用地區等三區。於一般軍事使用地區內,在不影響國防安全原則下,適度放寬金馬海域海灘管制,以便國人從事經濟及觀光活動。另配合國防軍事政策調整,定期檢討。

(二)特殊發展地區--發展緩慢地區:改善經濟環境、發展地方特性產業(設立教育訓練研習活動中心、設立海洋博物館、設立戰爭博物館、擴建水頭商港、放寬出海管制與夜航)。改善生活品質,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保護文化資源及自然環境資源。加強基本公共設施。

 

 

第二節    金門縣綜合發展計畫」(1997

「金門綜合發展計畫」(1997為一展望長期性、綜合性之發展計畫,具有引導地方發展與建設方向之功能。並在長期目標的指導下,研擬短、中程建設計畫,以六年為實施期程(1999年度-2004年度),內容涵蓋水電資源、醫療保健、公共設施、交通運輸、觀光遊憩、土地使用、都市防災、人口產業、環境生態、行政發展、財政發展等11大類計畫,61個分項計畫,總經費為156億7,686萬元。

於總體目標方面共有十項,分別為建立不虞匱乏的水電資源系統、建立自給自足的醫療衛生網路、健全金門生活圈公共服務體系、建立便捷有效之交通運輸系統、塑造獨一無二的觀光遊憩系統、合理有效之土地利用與配置、促進產業升級,提升所得水準、環境生態之永續發展、強化地方行政組織機能、健全整體財政結構等。

金門之綜合發展計畫當中規劃金門成為「適合居住的全國、或兩岸歷史、文化、觀光的特區與生活圈」。於計畫內容中,將金門發展定位為國際海運港口區域空運中心國際觀光遊憩據點、與國際戰略地位

此外,並規劃金門於海峽兩岸關係下之定位為:近程--試行直接三通之地區。長程--兩岸觀光遊憩中心。

其他並提及金門具有成為境外轉運中心、兩岸事務協調、民事法庭、談判或經濟發展前哨中介站、小三通或三通實驗區、兩岸觀光櫥窗、金廈經濟特區、非軍事區、兩岸和平實驗區、大型購物免稅區、特別行政區等。

 

 

第三節    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2000-2004年度)

綜合建設方案為承接綜合發展計畫與落實、推動地方建設之實質計畫,當中對金門的建設目標為「推展觀光事業、改善醫療設施、充實基礎建設、提昇生活品質。」以提高國民所得水準、縮小與臺灣之發展差距、減緩人口流出、發展成為農業與戰地色彩並濃的觀光遊憩區。

「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從1991年起開始推動,經過1997年「金門縣綜合發展計畫」的擬定,至1999年由中央各部會修訂、研擬了「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2000∼2004年度),草案中係以戰地解除、發展觀光(台灣本島為對象)為主軸的論述,因而係以觀光發展、交通及能源改善為主,輔以改善都市聚落和生活基礎設施(包括醫療、文教、環保、水利等)的基調,針對現存的問題尋求解決的辦法,並進行詳細且具體的執行計畫方案與預算編列。各相關部會負責的情況如下:

1-3-1  「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2000-2004)各部門負責單位及目標一覽表

 

分析財政與金門地區發展方向的關係方面:經費部分中央預算負擔151億3千4百萬元,佔77.4%;基金負擔9.5億元,佔4.97%;事業機構自籌28.6億元,佔14.7%;縣政府自籌6.07億元,佔3.1%。各部門經費需求以運輸建設佔40.7%為最高,其次為能源開發佔14.7%,再次為觀光設施佔13.7%,相關資料請詳參表1-5-2及表1-5-3。

由前述的預算經費的情況顯示,金門地區政府投資主要用於觀光風景區整建及運輸建設、能源開發為主,佔約七成的預算;直接與產業相關的農工商業相關發展的預算僅佔不到4%,其中用於工商業卻僅600萬元。

1-3-2  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2000-2004年度)經費來源分析表

1-3-3  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2000-2004年度)各部門投資計畫經費需求

 

 

第四節    其他相關計畫

一、「金門地區觀光資源調查與整體發展計畫」(1990

該計畫為從事金門觀光資源調查及規劃金門地區整體發展性質。在觀光資源體系中,將金門分為北金、西南金、東南金、小金四個觀光遊憩系統;以及古寧頭區、中山紀念林地區、太武山區、馬山地區、金城莒光湖地區、水頭古崗區、山外太湖區、烈嶼島區八個遊憩面。但由於金門國家公園的新成立後,空間上和觀光特色上或有不一致,亟待做一系統之整合。另外許多軍事據點的開放並未包括在本計畫中形成遺漏之觀光據點。

該計畫的相關建議共六項,分別為權責機構、入出境及戰備管制事項、旅遊服務、交通服務、住宿服務、保險事務,少部分建議,如縣府設觀光股、入出境簡化、改善交通已有進步。但對於文化旅遊,以及兩岸交流並未有相關之建議。

二、「金門特定區計畫」(1995

「金門特定區計畫」為因應金門地區經戰地政務終止,納入中央一般行政體系後,全面實施都市計畫,與落實「福建省金門地區綜合建設方案」所制訂。計畫目標在於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人口產業活動的合理分佈、增進公共福利、合理規劃土地以改善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導引地區整體健全發展等。

計畫年期自1996年至2016年,計畫範圍包含金門本島與烈嶼,預測計畫人口至2016年為八萬三千人。金門國家公園內之土地管制依「金門國家公園計畫」規定,國家公園範圍外之自然村建蔽率為60%,容積率為180%。

三、「金門國家公園計畫」(1995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為我國第六處國家公園,計畫原則在於凸顯戰役紀念特色、兼顧史蹟保育及城鄉發展、重點保存傳統聚落之建築景觀及古蹟遺址、適度保存自然生態復育區、與區分國家公園區域與鄰近都市計畫區之發展等。範圍包括太武山區、古寧頭區、古崗區、馬山區、烈嶼區等五個區域,總面積為3,780公頃(約佔全島面積之四分之一)。其範圍包含了金門大部分具保存價值之傳統聚落;國家公園內之土地使用分區分為特別景觀區、遊憩區、第一類一般管制區、第二類一般管制區等。

四、行政院經建會列管重大建設政見

此外,行政院經建會目前列管陳水扁總統於金門的競選政見內容有七項,分別為「興建金門和平大橋」、「建設金門為免稅觀光特區」、「將以金門為三通的前奏曲,金門升格為直轄行政院的特別行政區」、「將以金門為三通的前奏曲,金門升格為直轄行政院的特別行政區」、「金門等離島由於居民生活條件較差,主張取消其營業稅及所得稅」、「推動產經文化情報中心」、「發展利用獨特自然景觀的休閒產業」與「加強環境生態保育」,為中央支持推動的重大政策與建設方向,納入作為金門未來推動建設之重要依據。

1-3-4  經建會列管陳總統於金門地區之政見建設項目表

 

五、計畫回顧小結:

(一)從現有計畫歸納,國防安全與金門戰略位置為金門發展的指導原則,雖自戰地政務解除之後,國防安全仍為金門總體發展所無法摒除的角色。

(二)於連結國際化發展之定位思考下,認為金門之地緣位置有機會成為臺灣海峽上取代或部份移轉香港之中轉功能,成為轉運中心。

(三)從金門的資源面來思考,觀光產業為其未來發展的主軸與訴求。

1-3-5  上位與相關計畫回顧資料表

 

 

第五節    相關定位研究之回顧

參考近年來金門探討發展定位之研究,以《金門地區因應兩岸三通及加入WTO後的整體發展策略計畫》及《金門縣地方發展公共論壇》兩研究當中提出許多金門定位之可能性與探討,包括了兩岸中立區、兩岸經貿合作及學術交流中心、協助台商子女教育及成立台商訓練中心、大陸公務員之培訓地、歷史終戰意味之象徵地、大陸經貿特區、自由貿易區、兩岸金融中心、金廈經濟圈、兩岸貨品交易展示中心、兩岸漁獲交易中心、開放短期進入大陸地區之轉直航管道、偷渡大陸客之直接遣返地、兩岸人民快速簽證作業區、人道因素往來台灣之快速進入地、加入WTO後兩岸直航、通商談判之前置協調中心、兩岸特殊觀光區、觀光免稅特區、觀光博奕特區等。經由分析其所提出的主張與邏輯,大致可以分為五種方向:

(一)強調金門成為兩岸關係交流之中立地區:在特殊行政區的架構下,塑造中性的地區,去除任何政治色彩。如:兩岸中立區、歷史終戰意味之象徵地。

(二)與福建、廈門連結之產業發展定位:以兩岸產業分工與全球資本於大陸產業投資的觀點,發展取代或移轉香港於中轉(生產者服務業)、或是再加工出口與免除關稅的重要轉運節點。此項看法除說明了全球資本於大陸投資的趨勢外,亦說明現況進入大陸市場門戶的需求大於供給的面向。於是鄰近擁有地緣位置優勢、交通設施或是重大政策推動的區域,如:高雄、廈門、台中、基隆等地,皆為此定位之考量範圍之中。

(三)與中轉機能相關之定位:包含了大陸經貿特區、自由貿易區、兩岸金融中心、金廈經濟圈;其下亦可延伸出許多因生產者所衍生的服務業,或是生活機能上的基礎服務業等,如協助台商子女教育及成立台商訓練中心;或為尋此模式進入,並連結金門位置或當地產業之兩岸貨品交易展示中心、兩岸漁獲交易中心。

(四)發展觀光產業下的定位:包括了吸引大陸觀光客之兩岸特殊觀光區,與為了突破觀光瓶頸或增加觀光吸引主題之觀光免稅特區、觀光博奕特區。

(五)兩岸未全面三通前之夾縫位置或是短期發展的定位:由於兩岸三通後,金門將喪失或減少成為兩岸直接交通往來必經管道之有利地緣位置,然而在兩岸全面三通之前,金門仍舊具有因地緣位置與中央兩岸政策塑造下,較由第三地(香港、澳門、日本)進入大陸門戶的過渡時期交通轉運位置,交通轉運位置包含了人與貨物的中轉。其相關定位包括:開放短期進入大陸地區之轉直航管道、偷渡大陸客之直接遣返地、兩岸人民快速簽證作業區、人道因素往來台灣之快速進入地、加入WTO後兩岸直航、通商談判之前置協調中心、兩岸經貿合作及學術交流中心。

(六)其他:大陸公務員之培訓地。

 

從文獻研究中,可以發現金門之發展定位置於兩岸緊密的經濟發展關係與模糊政策下思考,並依據地緣位置而有許多不同的定位想像,其推演的邏輯大多非從金門地方發展脈絡下與資源面紮根,視金門為一素地,假設金門具有各項發展的潛力與可能。而文獻中所提出之金門定位多具有高度發展性,在區域發展或金廈生活圈下金門發展成為依賴與互補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