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編號:0840510貳、部門別:交通運輸
參、方案名稱:蘆洲交流道設置計畫
肆、主管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主辦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伍、協辦單位: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地政局、蘆洲鄉公所、三重市公所
陸、實施地點:鄰近中山高速公路之農業區及工業區內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
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4至87年度
拾、配合事項:
一、由縣政府地政局和蘆洲鄉公所協助土地的徵收取得等問題。
二、配合設置與中山路、重陽橋引道,及與三重光復路連接之聯絡道路。
拾壹、計畫依據:
一、中山高速公路汐止至五股段高架拓寬改善工程。
二、六年國建計畫。
拾貳、問題分析:
一、中山高速公路汐止至五股段高架拓寬改善計畫中已委託林同棪工程顧問公司評估,認為應設置蘆洲交流道,以減輕三重及五股二交流道之交通擁擠情況。蘆洲交流道具備改善交通、節省旅行時間與成本等效益,應速予興建。
二、蘆洲地區車輛如欲使用高速公路,必需經由三和路左轉進入中山高速公路,加重三重交流道的交通負荷,並經常造成三和路和重陽路口鄰近地區交通阻塞。應增設蘆洲交流道,服務地區交通。
三、增設蘆洲交流道後,可北接重陽橋引道,南跨二重疏洪道與三重光復路相通,形成三蘆地區南北向聯絡幹道。
拾參、計畫內容:
配合蘆洲三重交界地區農業區與工業區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作業,設置雙葉型交流道,以及所需之連絡道路。
拾肆、預期效益:
一、增加蘆洲地區進入中山高速公路的可及性,減少交通時間與成本。
二、降低三重、五股交流道對地區交通的衝擊,改善地區交通。
三、與重陽橋引道、三重光復路及重翠橋等相連,形成淡水河西岸新內環道。
拾陸、備註:已由高速公路局編列所需工程經費,待取得土地後即可興建。
壹、編號:0840511貳、部門別:交通運輸
參、方案名稱:板橋萬華快速道路興建計畫
肆、主管機關:交通部地鐵處
主辦單位:交通部地鐵處
伍、協辦單位:台灣省公路局、住都局、鐵路局、交通處、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板橋市公所
陸、實施地點:板橋至萬華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
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3至88年度
拾、配合事項:配合「萬華-板橋鐵路地下化專案」辦理。
拾壹、計畫依據:
一、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第三期計畫。
二、台北都會區實質發展計畫。
三、六年國建計畫交通建設計畫。
拾貳、問題分析:
一、為解決台北市區受鐵路分割影響地區發展的課題,已進行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第三期工程計有七項主要工程項目,包含沿舊鐵路路線興建快速道路一條。
二、台北板橋運輸走廊現況交通量,華江橋尖峰小時流量/容量比,除下午往東方向為0.93外,其餘均大於1,服務水準低落已達F級程度,亟待以其它橋樑容量分擔交通負荷。
三、光復橋之流量與負荷雖較華江橋為小,上午往西及下午往東之流量,亦已接近或超過服務容量。無法提昇板橋走廊通勤交通的服務水準。
四、板橋往來台北核心的旅客飽受橋樑容量不足之苦,迭經中央及省、市議會等各級民意代表及兩地居民反映另建新橋,以紓解接近癱瘓的交通。
五、板橋至萬華間現有鐵路地下化之後,鐵路原有路權17公尺,以及鐵路北側的8公尺都市計畫道路、南側5公尺寬綠帶等,可以興建30公尺寬的快速道路,以紓解板橋走廊的交通需求。
六、建設中之板橋萬華快速道路,北通台北市環河快速道路與東西向快速道路;南可接建議中的特二號道路、及興建中的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進出兩條高速公路,可以分擔穿越性交通,交通相當便捷。
拾參、計畫內容:
一、新闢快速道路6.8公里,路寬30公尺。
二、南雅南路至民生路採平面式興建,民生路至台北市西園路採高架方式興建。
三、預計自85年7月動工,88年6月完成。
拾肆、預期效益:
一、增加台北-板橋間運輸走廊的橋樑容量,提高交通服務水準。
二、紓緩華江橋與光復橋之尖峰時間的交通擁擠。
三、分離穿越性交通與地區交通,減輕板橋市文化路、中山路等幹線道路之交通負荷,改善市街交通。
四、降低行車成本及節省行車時間。
五、連接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特二號道路、台北市環河快速道路等,完備快速道路網,提高整體運輸效率。
拾陸、備註:經費由「萬華-板橋鐵路地下化計畫」一併列支。
壹、編號:0840512貳、部門別:交通運輸
參、方案名稱: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興建計畫
肆、主管機關:台灣省交通處
主辦單位:台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
伍、協辦單位: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台灣省水利局、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地政局、相關鄉鎮公所
陸、實施地點:鶯歌、樹林、新莊之大漢溪河岸高灘地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3至87年度
拾、配合事項:
一、防洪三期堤防用地之征收與興建。
二、北二高三鶯交流道與鶯歌連絡道。
三、配合銜接建議中的陶瓷廢棄物掩埋場與陶瓷藝術工業園區。
拾壹、計畫依據:
一、台北都會區整體運輸規劃(一)。
二、台北近郊公共工程建設計畫(第一次修定計畫)。
三、台北縣環河快速道路計畫。
拾貳、問題分析:
一、目前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預計興建至新莊西盛地區。惟鑒於目前鶯歌對外交通主要仍依賴縣114線與台3線;未來雖有北二高可輔助,但基於樹林收費站可能的阻礙,與建立完整快速路網的必要,建議延伸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至鶯歌地區。
二、鶯歌地區建議於大漢溪畔的農業區,開闢陶瓷廢棄物掩埋場,與陶瓷藝術工業園區,可藉由快速道路提供對外的交通路網,兩者相輔相成。
三、北二高中和以南段將於82年底通車,藉時大漢溪以北欲利用三鶯交流道的交通勢將癱瘓鶯歌鎮內的道路系統。因此應延伸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至鶯歌鎮,銜接三鶯交流道,分離穿越性交通與地區性交通,以保障地區交通暢通。
拾參、計畫內容:
一、興建自疏洪道橋至大漢橋高架道路及銜接大漢橋匝道,計長3500公尺,寬32公尺,面積112,000平方公尺。
二、增闢新莊至鶯歌間的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
拾肆、預期效益:
一、健全都會區環河快速路網。
二、促進環河道路與與北二高間的連通。
三、加強鶯歌地區與都會區間的交通運輸。
四、改善鶯歌鎮內交通通暢。
拾陸、備註:
新莊以北路段已分年執行中。新莊至鶯歌段之工程費用暫依公所概算,應進行規劃設計,待規劃完成後,重行估算工程所需費用。
壹、編號:0840513貳、部門別:交通運輸
參、方案名稱:特二號道路興建計畫
肆、主管機關:台灣省住都局
主辦單位:台灣省住都局
伍、協辦單位:台灣省交通處、公路局、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地政局、相關鄉鎮市公所
陸、實施地點:北起五股交流道之連絡道路,順新莊農業帶東緣南下,跨大漢溪,沿浮洲東岸,過浮洲橋引道後路線一分為二:主線由捷運機廠上方跨越,沿土城堤防而下至土城,接北二高土城交流道;副線則東轉板橋與土城間農業帶,至壽德新村再轉向東南,過連城路與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中和交流道連通。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
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5至89年度
拾、配合事項:
一、本計畫應與三期防洪計畫一併實施。
拾壹、計畫依據:
一、台北縣政府於民國77年委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辦理「台北縣特二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可行性研究」。
二、台北都會區(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
拾貳、問題分析:
一、台北縣幅員廣闊,境內交通設施多以向心連接台北市核心區為建設方向。少有為鄉鎮間溝通交流而規劃興建之道路,致使縣內彼此交通反不如與台北市間便利,阻礙地區均衡發展。為加強各鄉鎮間交通便利程度,應興建特二號道路連通五股、新莊、浮洲、土城和中和等地區。
二、交通建設現存之缺失(一)境內主要幹道規劃興建皆自台北市核心區輻射向外到達外圍地區,縣內鄉鎮間交通幹道欠缺,彼此溝通不易。(二)縣內僅有自新莊經板橋到中和之特一號快速道路,具備連通縣內市鄉鎮的功能。然其僅連通新莊至中和走廊,服務功能有限。(三)都會核心外圍第二環之鄉鎮,如五股、新莊、浮洲、板橋、土城、中和等,彼此間欠缺溝通幹道,影響發展潛能。
三、交通建設計畫之發展(一)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中和-新竹段即將通車,中和-汐止也將於84年底完成。第二高速公路與中山高速公路在都會區內,成為平行的南北二大東西向動脈。二者之間需要南北方向的連絡道路,以服務勢將十分頻繁的往來交通。(二)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局區規劃中之東西向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雖具縣內聯絡通路性質,但路線自八里經五股、泰山後,即採現有特一號道路至中和新店交界之秀朗橋止。主要服務範圍與既存特一號道路相差有限,不能提供更多地區便利的道路網,減少區域內交通彎繞程度之功能不顯著。(三)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之服務考量,仍以發展強度高,現況發展成熟之都會核心外圍第一環為目標。可以紓解現有地區交通瓶頸,可惜不具前瞻交通發展,預先建設防患未然的交通規劃理念。同時也將因沿線交通已相當壅塞,使其連絡二高速公路的功能不彰。(四)台北縣政府於民國77年曾經委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辦理「台北縣特二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可行性研究」。規劃路線北起五股交流道之連絡道路,順新莊農業帶東緣南下,跨大漢溪,沿浮洲東岸,過浮洲橋引道後東轉板橋與土城間農業帶,至壽德新村再轉向東南,過連城路與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中和交流道連通。計入土地增值效益,折現率為10%時,益本比達1.27。因而「確認特二號道路之興建為一具經濟效益之公共投資。」(交大,1988)(五)省府曾原則性通過本縣興建特二號快速道路。(六)經縣府修定後之特二號路線主線連絡中山高速公路之五股交流道與北二高土城交流道,副線穿越中和農業帶銜接二高中和交流道。修定後之路線,利用興建中之土城交流道連絡道,除可加速特二號道路通車時程,且增加服務地區。
四、規劃路線之可行性(一)受都會區發展壓力,屬於核心外圍第二環之五股、新莊、浮洲、土城、中和等地,已有高密度發展傾向。該帶狀區環形幹道規劃興建,可以提昇外圍地區之可及性,形成較完整之鄉鎮連絡路網。(二)五股、泰山、新莊一帶塭子圳地區,現有約七百公頃農地,因受到開發壓力,多數皆呈廢耕狀態,甚至已有違規工、商業使用。目前已由住都局進行擬定都市計畫,整體規劃發展,並預留特二號道路所需用地,沒有土地取得的問題。(三)三期防洪計畫決定將以廢棄土填平湳興溝,可以促進浮洲地區的發展,同時提供本計畫道路所需用地。(四)分散交通設施於空間上的集中建設,協助政府建立均衡分配資源與重視地方建設之形象,同時導引地區均衡發展。
拾參、計畫內容:
一、成立環狀道路推動小組,負責與省府溝通協調。
二、本路線採分期分段取得土地方式辦理如後:(一)於新五路與二省道交會口至大漢溪之新莊市段併「台北地區防洪三期拆遷安置計畫」及「台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由省住都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規劃作業,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所需土地。(二)浮洲地區段併入「擬定板橋(浮洲地區)都市計畫」辦理。利用湳仔溝改道後之河川新生浮覆省屬所有土地,初步擬定以「四汴頭截水溝」與本特二號道路共構方式興建。(三)過浮洲橋後路線一分為二:一由捷運機廠上方跨越,並沿土城堤防邊沿堤而下至土城,接北二高土城交流道。此為先期路線,大多利用非都市土地,寬度預計為35公尺。(四)另線沿板橋、土城間農業區向東直達中和農業區及保護區後,接北二高中和交流道。擬以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方式區段徵收取得用地;或於該三市鄉之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中列入辦理。寬度亦預計為25至35公尺,此為後續路線。
拾肆、預期效益:
一、提供縣內鄉鎮直接且便利的交通路網。五股、新莊、板橋、土城、中和等鄉鎮彼此間之交通,不再需要穿越鄰近鄉鎮之市區街道,可以增進地區相互吸引發展的動力。
二、提供北二高與中山高速公路的連絡道路,完備都會區快速道路網。
三、紓解五股、泰山一帶,以及新莊、浮洲、板橋一帶交通之混亂與壅塞。
四、提高都會核心第二環發展地區交通可及性,促進塭子圳區之發展。
五、紓解第一環開發密度增加之壓力,促進第二環地區發展。
拾陸、備註:
一、經費預估暫依縣政府於民國77年委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辦理「台北縣特二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可行性研究」結果。
二、縣府修定路線費用的初步估算,含土地徵收費用計需約200多億。
三、應先委託工程規劃。未來應視規劃設計結果,專案報請上級補助。
壹、編號:0860514貳、部門別:交通運輸、土地使用
參、方案名稱:特三號道路興建計畫
肆、主管機關:台灣省住都局
主辦單位:台灣省住都局
伍、協辦單位:台灣省公路局、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地政局、相關鄉鎮市公所
陸、實施地點: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中和、新店和石碇等鄉鎮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
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6至94年度
拾、配合事項:
一、配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土地使用類別變更公告等作業,辦理土地地目變更及用地取得等工作。
二、應與縣107道路成子寮樹林段拓寬改善計畫配合辦理。
拾壹、計畫依據:
一、台灣北部區域計畫建議策略:建立台北都會區中環及外環道路系統。
二、台北縣綜合發展計畫第一次期中報告交通運輸部門方案四。
拾貳、問題分析:
一、台北縣幅員廣闊,境內交通設施多以向心連接台北市核心區為建設方向。少有為鄉鎮間溝通交流而規劃興建之道路,致使縣內彼此交通反不如與台北市間便利,阻礙地區均衡發展。為加強各鄉鎮間交通便利程度,研究經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中和、新店和石碇等地區之規劃興建環狀道路。
二、交通建設現存之缺失(一)境內主要幹道規劃興建皆自台北市核心區輻射向外到達外圍地區,縣內鄉鎮間交通幹道欠缺,彼此溝通不易。(二)縣內僅有自新莊經板橋到中和之特一號快速道路,具備連通縣內市鄉鎮的功能。然其僅連通新莊至中和走廊,服務功能有限。(三)都會核心外圍第二環之鄉鎮,如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中和、新店、石碇等,彼此間欠缺溝通幹道,影響發展潛能。
三、交通建設計畫之發展(一)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局區規劃中之東西向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雖具縣內聯絡通路性質,但路線自八里經五股、泰山後,即採現有特一號道路至中和新店交界之秀朗橋止。主要服務範圍與既存特一號道路相差有限,不能提供更多地區便利的道路網,減少區域內交通彎繞程度之功能不顯著。(二)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和捷運環狀線之服務考量,仍以發展強度高,現況發展成熟之都會核心外圍第一環為目標。可以紓解現有地區交通瓶頸,可惜不具前瞻交通發展課題,預先建設防患未然的交通規劃理念。(三)台北縣政府於民國77年曾經委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辦理「台北縣特二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可行性研究」。規劃路線北起五股交流道之連絡道路,順新莊農業帶東緣南下,跨大漢溪,沿浮洲東岸,過浮洲橋引道後東轉板橋與土城間農業帶,至壽德新村再轉向東南,過連城路與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中和交流道連通。計入土地增值效益,折現率為10%時,益本比達1.27。因而「確認特二號道路之興建為一具經濟效益之公共投資。」(交大,1988)。省府曾原則性通過本縣興建特二號快速道路。(四)縣府已就特二號道路路線、興建方式等擬定修正方案,將分期分段取得土地後實施。然對都會發展較外圍地區,如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樹林、三峽、新店和石碇等鄉鎮的交通改善,仍沒有助益。
四、規劃路線之可行性(一)受都會區發展壓力,屬於核心外圍第二環之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土城等地,已有高密度發展傾向。該帶狀區環形幹道規劃興建,可以提昇外圍地區之可及性,形成較完整之鄉鎮連絡路網。(二)五股、泰山、新莊一帶塭子圳地區,現有約七百公頃農地,因受到開發壓力,多數皆呈廢耕狀態,甚至已有違規工、商業使用。目前已由住都局擬定都市計畫整體規劃,應預留本道路所需用地,解決土地取得的問題。(三)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新店、石碇等鄉鎮,多於座談會中主動要求興建聯外道路,以改善交通,促進地區發展。地方意願傾向於接受此類規劃案內容,易獲得地方支持。(四)分散交通設施於空間上的集中建設,協助政府建立均衡分配資源與重視地方建設之形象,同時導引地區均衡發展。
拾參、計畫內容:
一、成立環狀道路推動小組,負責與省府溝通路線規劃理念。
二、委託研究單位,就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中和、新店及石碇等地區,選擇最適宜之路線,進行現有道路改善和規劃設計工作。
三、配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土地使用類別變更公告等作業,辦理土地地目變更及用地取得等工作。
四、爭取列入台北近郊公共工程計畫或重大建設計畫中,以利建設經費之取得。
拾肆、預期效益:
一、提供縣內鄉鎮直接且便利的交通路網。八里、林口、五股、泰山、新莊、樹林、三峽、土城、中和、新店、石碇等鄉鎮彼此間之交通,不再需要穿越鄰近鄉鎮之市區街道,可以增進地區相互吸引發展的動力。
二、紓解八里、林口、五股、泰山一帶,以及新莊、樹林、板橋一帶,交通之混亂與壅塞。
三、提高都會核心第二環發展地區交通可及性,促進塭子圳區之發展。
四、紓解第一環開發密度增加之壓力,促進第二環地區發展。
拾陸、備註:
一、於86年度辦理可行性研究,再依研究結果編定規劃設計費用。
二、工程費用需依規劃結果估算,再行編定。
壹、編號:0870515貳、部門別:交通運輸
參、方案名稱:林口新莊快速道路興建計畫
肆、主管機關:交通部
主辦單位:台灣省住都局
伍、協辦單位:台灣省公路局、台北縣交通局籌備處、工務局、地政局、相關鄉鎮公所
陸、實施地點:林口至新莊
柒、計畫性質:()1.科技()2.行政()3.經建()4.國防(※)5.實質建設()6.其他
計畫時程:()1.短程()2.中程(※)3.長程
執行情形:()1.擬研訂()2.研訂中()3.核定中()4.已核定尚未執行(※)5.執行中
捌、優先順序:()1.最優先()2.優先(※)3.一般
玖、實施年期:87至94年度
拾、配合事項:已納入六年國建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一併設計施工。
拾壹、計畫依據:
一、台灣地區公路建設規劃。
二、台北都會區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
三、六年國建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路線規劃。
拾貳、問題分析:
一、縣106道路(即原特一號道路,規劃中之東西向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將為台北都會區中環快速道路,以服務主要地方中心。林口新市鎮、新五泰中心及板橋政商中心,得藉以銜接。現有道路並未連接林口新市鎮,應新闢快速道路連接之。
二、新莊因塭子圳的開發,將逐漸形成僅次於板橋的新五泰區域中心。應新建連接林口新市鎮的快速道路,加強此區域東西向道路網。
三、建設中之東西向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以及建議中的特二號道路,都是縣內南北方向的主要動脈。林口新市鎮應有同等級的連通道路,以便利鄉民使用該二公路。
四、林口鄉聯外道路未依計畫闢建,居民進出交通不便。新闢林口新莊快速道路可服務鄉民往來台北縣主要發展地區的交通,改善該鄉的可及性。
五、本快速道路興建計畫經併入六年國建計畫中東西向快速道路之八里新店線路線規劃,一併辦理。惟因建設財源不足支應,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計畫已於檢討評估中列入後期建設。本計畫道路之實施年期因而受到影響。
拾參、計畫內容:新闢快速道路11.0公里,路寬30公尺。
拾肆、預期效益:
一、提昇該路交通運能,改善地區交通。
二、促進林口、新莊間的交通便利。
三、連接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與特二號道路,完備快速道路網。
四、增進林口鄉的可及性。
拾陸、備註:經費由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一併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