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綜合發展計畫─太保市實施方案

編 號:08806021

部 門 別:教育文化

方案名稱:增設幼稚園及設施改善計畫

主管機關:中央:教育部 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教育局

協辦單位:太保市公所

實施地點:太保市

計畫性質:( )1.科技 ( )2.行政 ( )3.經建

( )4.國防 (ˇ)5.實質建設 ( )6.其他

計畫時程:(ˇ)1.短程 ( )2.中程 ( )3.長程

執行情形:(ˇ)1.擬研訂 ( )2.研訂中 ( )3.核定中

( )4.已核定尚未執行 ( )5.執行中

優先順序:(ˇ)1.最優先 ( )2.優先 ( )3.一般

實施年期:88至89年

配合事項:1.成立督導小組,負責計畫、執行、考核。

2.寬籌經費增設公立幼稚園。

3.輔導各園擬訂發展計畫。

4.舉辦各項研習,改進教材教法,促進專業知識技能之成長。

5.評鑑特優幼稚園,互相觀摩學習。

6.改善教學設施,創造無障礙學習環境。

7.配合警政、衛生、建築師、景觀師等相關單位抽驗園區各項設施。

8.輔導各園創造特定,成為本縣辦理幼稚園教育的特色。

9.請各選定國小提供可供使用教室數。

10.請本市公所提供可供使用之活動中心地點。

計畫依據:1.嘉義縣政府發展與改進幼稚園教育計畫。

2.中華民國國家建設計畫。

3.發展與改進幼稚教育中程計畫。

4.「台灣省幼兒教育發展計畫」。

問題分析:1.因應社會結構的轉變,婦女投入就業市場的比率將逐年增加,及教育部延長國民教育之政策,對於幼稚教育的需求將逐年增加。

2.目前學前教育管理單位不同,無法確實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使學前教育品質良莠不齊,影響學生學習品質。

3.公立幼稚園,雖設施較符合規定,唯設備仍待充實;此外,私立幼稚園,創辦人大部份以營利為主,辦學理念有待溝通。

4.園區普遍缺乏整體規劃,而顯得不甚調和,宜請專家協助。

5.教學品質的提昇,較少注意認知、情意、技能的表現。

6.對於幼兒營養及安全方面亦應加強,以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7.對於幼兒上下學的交通工具,應該定期檢查維修,以策安全。

8.目前學前教育管理單位不同,無法確實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使學前教育品質良莠不齊,影響學生學習品質。

9.本市尚無公立幼稚園之設置。

計畫內容:1.提供足夠的幼稚園,使 3-6歲的兒童至少有80﹪以上能接受幼稚園教育。

2.於本市選擇國小或社區活動中心設置 2所公立幼稚園,以提供本市一般低收入戶子女之需求。

3.統一管理學前教育的權責問題,並定期評鑑各學前教育並公佈評鑑結果,提供家長為子女選擇之參考。

4.對於未立案之幼稚園加強查緝工作並輔導其改善,使其符合規定標準,並促使其立案、合法化。

5.輔導各園擬定園務發展計畫,創造特色且加強辦理特殊幼稚教育,另外,配合相關單位,改善環境充實設備。

6.建立評鑑制度,訂定獎勵辦法並落實評鑑與輔導計畫。並研究改進幼稚園教材教法、充實軟體設施。

預期效益:1.掌握正確方向,奠定幼兒發展的良好基礎,提昇本市幼稚教育品質。

2.透過評鑑、保留優點、改進缺失,提升環境設備,開創幼稚教育之新境界。

3.提高公立幼稚園的比例。

4.使至少八成 3-6歲的兒童能夠上幼稚園。

5.健全幼教品質。

經費籌措: (單位:萬元)
 
年度

來源

88
89
         
總計
中央補助

省府補助

縣府自籌

其他經費

200

0

0

0

200

0

0

0

         
400

0

0

0

合計
200
200
         
400
規劃設計

工程設備

補 償 費

其他經費

0

200

0

0

0

200

0

0

         
0

400

0

0

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