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號:08806021
部 門 別:教育文化
方案名稱:增設幼稚園及設施改善計畫
主管機關:中央:教育部 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教育局
協辦單位:太保市公所
實施地點:太保市
計畫性質:( )1.科技 ( )2.行政 ( )3.經建
( )4.國防 (ˇ)5.實質建設 ( )6.其他
計畫時程:(ˇ)1.短程 ( )2.中程 ( )3.長程
執行情形:(ˇ)1.擬研訂 ( )2.研訂中 ( )3.核定中
( )4.已核定尚未執行 ( )5.執行中
優先順序:(ˇ)1.最優先 ( )2.優先 ( )3.一般
實施年期:88至89年
配合事項:1.成立督導小組,負責計畫、執行、考核。
2.寬籌經費增設公立幼稚園。
3.輔導各園擬訂發展計畫。
4.舉辦各項研習,改進教材教法,促進專業知識技能之成長。
5.評鑑特優幼稚園,互相觀摩學習。
6.改善教學設施,創造無障礙學習環境。
7.配合警政、衛生、建築師、景觀師等相關單位抽驗園區各項設施。
8.輔導各園創造特定,成為本縣辦理幼稚園教育的特色。
9.請各選定國小提供可供使用教室數。
10.請本市公所提供可供使用之活動中心地點。
計畫依據:1.嘉義縣政府發展與改進幼稚園教育計畫。
2.中華民國國家建設計畫。
3.發展與改進幼稚教育中程計畫。
4.「台灣省幼兒教育發展計畫」。
問題分析:1.因應社會結構的轉變,婦女投入就業市場的比率將逐年增加,及教育部延長國民教育之政策,對於幼稚教育的需求將逐年增加。
2.目前學前教育管理單位不同,無法確實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使學前教育品質良莠不齊,影響學生學習品質。
3.公立幼稚園,雖設施較符合規定,唯設備仍待充實;此外,私立幼稚園,創辦人大部份以營利為主,辦學理念有待溝通。
4.園區普遍缺乏整體規劃,而顯得不甚調和,宜請專家協助。
5.教學品質的提昇,較少注意認知、情意、技能的表現。
6.對於幼兒營養及安全方面亦應加強,以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7.對於幼兒上下學的交通工具,應該定期檢查維修,以策安全。
8.目前學前教育管理單位不同,無法確實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使學前教育品質良莠不齊,影響學生學習品質。
9.本市尚無公立幼稚園之設置。
計畫內容:1.提供足夠的幼稚園,使 3-6歲的兒童至少有80﹪以上能接受幼稚園教育。
2.於本市選擇國小或社區活動中心設置 2所公立幼稚園,以提供本市一般低收入戶子女之需求。
3.統一管理學前教育的權責問題,並定期評鑑各學前教育並公佈評鑑結果,提供家長為子女選擇之參考。
4.對於未立案之幼稚園加強查緝工作並輔導其改善,使其符合規定標準,並促使其立案、合法化。
5.輔導各園擬定園務發展計畫,創造特色且加強辦理特殊幼稚教育,另外,配合相關單位,改善環境充實設備。
6.建立評鑑制度,訂定獎勵辦法並落實評鑑與輔導計畫。並研究改進幼稚園教材教法、充實軟體設施。
預期效益:1.掌握正確方向,奠定幼兒發展的良好基礎,提昇本市幼稚教育品質。
2.透過評鑑、保留優點、改進缺失,提升環境設備,開創幼稚教育之新境界。
3.提高公立幼稚園的比例。
4.使至少八成 3-6歲的兒童能夠上幼稚園。
5.健全幼教品質。
經費籌措: (單位:萬元)
|
年度
來源 |
|
|
|
|||||
|
省府補助 縣府自籌 其他經費 |
200
0 0 0 |
200
0 0 0 |
400
0 0 0 |
|||||
|
|
200
|
200
|
400
|
|||||
|
工程設備 補 償 費 其他經費 |
0
200 0 0 |
0
200 0 0 |
0
400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