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綜合發展計畫-太保市實施方案

編 號:09602002

部 門 別:公共設施與公用設備

方案名稱: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公一開闢計畫

主管機關:中央:營建署 省:住都處

主辦單位:建設局

協辦單位:太保市公所

實施地點:高速公路交流道特定區

計畫性質:( )1.科技 ( )2.行政 ( )3.經建

( )4.國防 (ˇ)5.實質建設 ( )6.其他

計畫時程:( )1.短程 ( )2.中程 (ˇ)3.長程

執行情形:(ˇ)1.擬研訂 ( )2.研訂中 ( )3.核定中

( )4.已核定尚未執行 ( )5.執行中

優先順序:( )1.最優先 ( )2.優先 (ˇ)3.一般

實施年期:96年

配合事項:請各有關公所配合土地之取得

計畫依據:「加速公共工程建設實施計畫」--鄉鄉有公園闢建計畫

問題分析:1.太保市都市計畫區共規劃公園12個(12.11公頃),除縣治所在地已開闢一處外,其餘均尚未開闢。為提供未來各項重大建設而湧入此地之人口更完善的居住環境,使居民擁有日常休閒之場所。

2.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人口約 1萬人,為太保市人口較集中地區,此特定區內共劃設公園 4處、兒童遊樂場 6處,均尚未開闢,居民缺乏平日之休閒活動去處。

計畫內容:1.擬開闢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公一,配合社區居民需要作整體景觀規劃,設置植栽花壇、泉水、涼椅、園林道...等以發揮造園技巧,做到美化、綠化整體環境的效果。

2.公園內設置夜間照明設備,提供民眾晚間休憩之場所。

3.定期維護,以維持公園整潔。

4.鼓勵民間社團、企業認養及維護。

預期效益:1.提供地方居民日常休閒之處及各種集會、民間藝術團體活動場所。

2.美化市容,提高生活品質。

經費籌措: (單位:萬元)
 
年度

來源

96
           
總計
中央補助

省府補助

縣府自籌

其他經費

1500

750

750

0

           
1500

750

750

0

合計
3000
           
3000
規劃設計

工程設備

補 償 費

其他經費

200

2300

500

0

           
200

2300

500

0

備 註:1.經費不足時可向環保署申請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2.經費由中央負擔50﹪,省府負擔25﹪,地方負擔25﹪。